现代女孩子结婚的年纪晚,一点是景安泓在现代生活时最满意的事情。
在大周朝的时候,因为前朝皇帝奢靡浪费且好战成瘾,一年三五场的战事,消耗的不只是国库的粮草银钱,还有国内的壮年士兵。
为了让国内的人力维持在一个较为理想的基数上,前朝乃至大周朝都有好几条法规明确的规了女子婚嫁的事情。
一是寡妇可以再嫁,其婆家、娘家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寡妇再嫁。
二是成了婚的女子,只要是丈夫无故离家超过三年的,都能自己去官府申请合离再嫁。
三就是女子年满十八岁还未成亲者,每年都要向朝廷缴纳一笔特殊的人头税,一人一年是二两半银子。
些法规都是为了让女子能够尽快的成亲生子,为国家多诞下更多的劳动力。
其他诸如此类的法规还有很多,不过大周朝建立后,在群臣的建议下,已经改掉了很多不合常理的法规,但是上面的三条法规还是留了下来。
没有办法,经过多次的起义战内战后,国内的壮年人力消耗巨大,不以这些法规约束民众的话,国内的人口总数根本就增长不起来。
按照大周朝的国情,就算是皇上不赐婚,景晴最迟也在十八岁之前成亲。
不是景家给不起那二两半的人头税,而是在那样的大环境下,贵族女子要是连十八岁还没能成亲的话,就是一件会人嘲笑唾弃的事情,一家人都会被人指指点点不说,女子还留下一个不好的名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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