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体、国营的不少厂子在跟乡办、社办企业的竞争中大部分落败,并不全是人浮于事产品成本高居不下。
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遭遇乡办、社办甚至于村办企业的不正当竞争,被人家用行贿的卑劣手段挖走了客户。
不少社办、村办的厂子其实就是披上集体外衣的私营企业。
他们每年象征性上交公社、大队一些钱,自主经营自负盈亏,利润当然也是自行分配,为了多拿订单,拿出现钱请客送礼纯属正常。
所以说改革开放初期的私营、社办、村办厂子,多少不同都存在“挖社会主义墙角”的普遍现象。
那些大大小小的老板,基本上没有屁股干净的。
最起码在他们手上花出去了大量钱用于行贿!
黄道舟承包了厂子,理论上可以得到液压元件厂利润的三成作为合法收入。
如果这些花掉的营销费用超过上面的接受范围,大不了黄道舟个人承担,算在他该得的三成利润里。
黄瀚把这一切讲得很清楚,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好货由于缺乏营销费用的投入,被乡办、社办企业钻了空子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