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摊开手掌,看见那个「奴」字正伏在她掌心里,笔画清晰,墨sE浓郁,顺着掌纹渗进了每一道缝隙。
她用力搓那处墨迹,搓到手心发红发痛,可墨sE丝毫未褪,像是真的刻进了皮肤里。她想哭,却发现眼睛乾涩得什麽都流不出来;她想恨,可掌心那个字的温度,分明还带着他按压时掌心的灼热。
那天晚上,宁昭用皂角洗了七遍手,掌心都快搓破皮了,可「奴」字依然清晰如初。
她不知道的是,那墨里掺了特殊的草药,至少要三个月才会褪sE。
而这三个月,她每天都会摊开掌心,看见那个字,然後想起他握着她的手批奏摺时,两人同步的呼x1,交缠的指尖,还有她不断加速的心跳。
宁昭将脸埋进枕头里,手指攥紧被角,浑身发抖。
她恨那个字。
但她更恨的是——当他写下最後一笔、拇指按压她的掌心时,她那一瞬间的心跳,快得像要从x膛里飞出去。
那份快,与恐惧无关。
那是她不敢承认的、某种更加危险的东西。
窗外,月sE渐浓。
宁昭一夜未眠,掌心朝着月光,一遍一遍地看着那个字。
像在读一道关於未来的谶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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